申請期限:113年5月10日(五)以前繳交至電機系辦李小姐。
入學學期:113學年第1學期
一、申請資格
- 學生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,並經原就讀或相關教學單位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,得申請逕修博士學位:
- 修讀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,修業期間成績優異,並具研究潛力。
- 修讀碩士學位學生,修業期間成績優良,並具研究潛力。
上述所稱成績優異或據研究潛力之審查標準及繳交資料,應由各教學單位相關會議訂定。
- 台灣聯合大學系統他校學生申請,除應符合上述規定外,並依「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要點」及「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逕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」辦理。
二、申請文件
- 申請表。
- 攻讀博士研究計畫書。
- 助理教授以上二人之推薦函計2封 (內容請指出具有明顯之研究潛力)。
- 歷年成績單正本 (含各學期名次證明)
- 學士班應屆畢業生:大學歷年成績單一份 (正本)。
- 碩士班學生:碩士歷年成績單一份 (正本)。
- 其他著作、論文或發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