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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學金
115學年度第二梯次出國交換獎學金已開放申請,即日起至10/8(四)止受理申請。
2026.08.18
115學年度第二梯次出國交換獎學金已開放申請,即日起至10/16(一)止受理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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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    大學部學生:身分分為A(一般優秀)B (秀入學) 2種。學生將申請件繳交至系辦,請系辦助理給老師們簽。系辦請認申請B類獎學金學生之3門英語授課課程,申請當學期(115-2)正在修也可以,期末我們會去確認是否通過。亞洲地區交換者,在校排名百分比需50%內;其他地區交換者,在系排名百分比需20%內。
2.    研究所學生:學生僅可申請A(一般優秀)獎學金並將申請件繳交至所辦。在校成績符合獎學金門檻,研究所同學在校成績門檻為GPA3.7以上。
3.    B類出國交換獎學金,為111學年後入學學生且為特定院系之學生適用,相關資訊請參考專屬網頁
 
 **請提醒學生除繳交紙本外,同時需填寫線上申請表(若只有填寫線上表單無繳交紙本為無效申請件):115-2出國交換獎學金線上申請表**

作業時程如下表:
截止日期 受理單位 業務說明
115/10/8
下午5時前
學生繳件至所屬系所辦公室 1. 收件並確認資料填寫無誤
2. 提醒學生填寫線上申請表
3. 驗證大學部學生修習英語授課課程(B類必備)
4. 系主任/所長簽章
5. 排序並登記在申請表

獎學金相關公告請參考:
https://www.nycu.edu.tw/oia/ch/app/data/view?module=nycu0007&id=716&serno=a89f920e-3e0d-4d73-ac2f-e887e1a5b20d
(各式表單及辦法請拉到此連結公告最下方下載)
 
有關排序問題,請見以下說明:
A. 一般優秀交換獎學金
分為以下三種身分排序分別排序:
A1. 赴大陸、香港、澳門 (大學部學生在校成績達全班或系前50.00%研究所GPA3.7以上)
A2. 
赴亞洲非陸港澳地區 (大學部學生在校成績達全班或系前50.00%研究所GPA3.7以上)    
A3. 
赴非上述地區 (歐美為主) (大學部學生在校成績全班或系前20.00%研究所GPA3.7以上)

**小數點若超過標準則不得提出申請 (如:A3的大學部排名標準為前20%(),學生若為20.15%不符合標準)**
 
B. 延攬大學部優秀學生出國交換獎學金 (111學年後入學者)
須排序,並填入學院預計核發金額於申請表右上角
各院施行細則及榜單請參考專屬網頁
各院門檻請參考各院施行細則
 
其他注意事項:
1.     請於申請表上方勾選所屬獎學金種類及身分,再填入排序。
2.     未符合獎學金辦法所規定之成績者,不列入排序,請於申請表上方系所排序欄註明原因。

         如:成績未達80分、或排名未達前20%等。